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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学籍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2日 18:00  点击:[]

关于做好新生学籍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7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8级本专科新生学籍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对新生入学资格的认定,是做好学校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础,新生通过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各院系对2018级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要严格审查,按时报送审查报告,学校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为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注册后,各院系要及时告知提醒学生查询核对。

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便于学校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实现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学校将根据在校生上一学年的休学、退学、异动以及其他学籍变动情况等,将在9月27日-30日进行我校本专科学生2018-2019学年电子注册。本学年注册完成后,各院系要及时告知提醒学生查询核对。

三、根据注册时间要求,各院系通知本院系每一位本专科学生务必于9月26日之前集中缴清所有未交学费,根据所需缴纳学费额度直接转存到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上。未按时缴纳学费造成的影响,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687号)和《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31号)文件要求,没有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将取消其国家及校内奖助学金的评比资格。同时,没有正常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也会影响其研究生报考和录取、毕业、就业等手续办理。

五、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需用贷款代偿学费的学生,请各院系将此类学生名单统一汇总报送,纸质版辅导员签字,学工办盖章报BS818,电子版发送zsjyc@hactcm.edu.cn。根据名单我处对此类学生进行正常学籍注册。

六、各院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和管理,明确责任和人员,配合学校做好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咨询电话:杨老师   0371—65955127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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