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就业协议书》办理流程
2018-09-28 09:27 招生就业处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制表,办理流程如下:
一、首次申领《就业协议书》
(1)根据学校当年就业工作总体安排,由各院系按照要求统一申领。
(2)各院系对毕业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每一位毕业生;若毕业生信息有误,组织学生修改完善。
(3)各院系审核毕业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就业协议书》逐一对照每位毕业生,进行编码确认,此编码是识别毕业生身份的重要凭证。
(4)各院系将确认编码后的《就业协议书》整理好后,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后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后的《就业协议书》方为有效。
(5)各院系将《就业协议书》统一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借用和涂改。
二、《就业协议书》补办流程
(1)遗失《就业协议书》补办流程
①学生个人书写申请原因,辅导员签字、院系审核盖章。
并注明:“遗失 专业××届毕业生×××协议书,编号××××,声明作废”(编号可向所在院系查询)。
②毕业生持个人申请到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填写《协议书遗失申领登记表》,学校审核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③严禁毕业生在违约后假借遗失名义申请办理《就业协议书》,若用人单位追究责任,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与签约单位解约后补办《就业协议书》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协议、与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可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申请流程如下:
①毕业生持原签约单位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到所在院系书写补办申请,辅导员老师确认签字,院系审核批准后盖章。
②毕业生持原签约单位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申请到招生就业处填写《解约毕业生申领就业协议书登记表》,审核无误后现场办理,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③毕业生需对所签署的《就业协议书》负责,不可随意毁约。
三、办公地点
学校招生就业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楼BS818室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71-8666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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