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及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基层就业卓越奖”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遴选条件
(一)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毕业生和1名教师,并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请各学院于2月28日(周二)前将《“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附件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BS620办公室。个人事迹材料和视频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事迹材料限2000字;视频限3分钟以内,分辨率要求为1080P,大小不超过300M,MP4格式),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同时提供 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 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获奖荣誉证书、宣传报道等相关支撑材料。
3.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候选人汇总、遴选、公示等工作,向教育厅推荐2名毕业生候选人、1名教师候选人。
4.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奖励。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667288
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
3.“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