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精神,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7年面向我省中医传承人实施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中医医疗工作者、中医学术传承人。
(二)报名条件。户籍在河南省、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技术能力条件之一者: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含助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基层中医从业人员;
(2)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以及河南中医事业终身成就奖、省级名中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的传承人,并签订师承关系合同且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3)从事中医医疗工作、确有中医诊疗专长,且具有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或开办有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的跟师子女。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生网上登记。欲参加2017年面向中医传承人实施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无论是否参加了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均须于2017年3月13日至19日,登陆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http://ptzs.hactcm.edu.cn)进行网上登记。
(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审核。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审核由省中医管理局负责组织,委托河南中医药大学具体实施。按照国家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政策和上述三类专业技术能力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2017年3月15日至20日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http://ptzs.hactcm.edu.cn)下载《河南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登记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审查表》,到规定的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3月21日携带本人相关证书、《河南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单独招生网上登记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审查表》、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父母的专业技术职称证、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分别在省中医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由省招办通知市、县招办据此名单接收考生报名。
(三)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3月24日到户籍地县(市、区)招办按照高考报名条件和工作程序参加报名。报名时由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参加县级招办组织的考生现场确认和考生信息采集等。考生的身份和学历条件资格审核由县级招办负责。已经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报名。
已经报名的考生,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和要求,于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由河南中医药大学具体通知。
三、考试和录取
采取“文化知识+专业能力”的评价方式,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能力的要求,按照国家考试的规定和标准,由河南中医药大学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总分500分。
(一)笔试。笔试为语文、中医基础理论两个科目,采取闭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思维能力为主要内容,采取随机抽题问答、专家提问评价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200分。
(三)录取。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总分、语文成绩进行排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后由河南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其他考试招生。考生入学后,除不能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7366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