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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2021年04月21日 20:08  点击:[]

关于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

的通知

院部

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将组织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按照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就征集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要求

1.择优推荐。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把握好推选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切实将认可度高、影响力大、事迹先进的优秀就业创业大学生推选出来,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严控人数。各院部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项目各报1名典型事迹人物,特别优秀的可增加名额。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复合清晰印刷标准),个人事迹视频资料时间 6-8 分钟,采用 h264 编码或兼容编码,mp4 或 avi 格式,分辨率为 1920×1080。

3.注重宣传。各院部要树立导向意识,弘扬正能量,营造向先进典型学习氛围,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对先进人物事迹做好宣传工作。

4.学校将在三个项目中各选拔1名优秀的人物事迹推送教育厅参加评选,并颁发校级证书。

、报送方式

各院5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人物事迹材料的审核,并将推荐人的推荐表,以及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交到综合教学楼BS818,电子版发送至cxcy_2021@163.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 0371-86667288,0371-65955127


附件:人物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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