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工作职责(一)
在处长领导下:
一、分管招生工作;
二、负责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负责招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四、负责校、院两级招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工作;
五、负责招生计划的调研、论证、编制和落实工作;
六、负责教育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
八、负责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和总结;
九、分管招生就业处考勤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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