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就业、电子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与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根据上级招生、就业工作方面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组织论证学校招生规模,制定并落实年度招生计划。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工作。

五、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新生资格审查、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

七、负责在校学生学籍学历的电子注册、管理、变动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创业培训及创业管理。

九、负责学生就业市场的开拓,收集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协调、组织就业招聘活动。

十、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手续办理,做好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学历证书的审办、管理、电子注册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招生与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就业理论研究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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