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工作职责(二)
在处长领导下:
一、分管就业工作;
二、负责就业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负责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四、负责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调研和宣传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变动与管理;
七、负责教育部学信网我校学生数据的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分管招生就业处工会、计划生育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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